日前,有记者从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9月10日,《绍兴市道闸管理的指导意见》出台,《意见》对小区和停车场出入口的道闸安装和使用进行了规范,对道闸广告的规格和内容发布也作了相关规定。
根据《意见》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擅自在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空间或规划预留公共空间及建筑红线退让公共空间区域,未经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设置道闸及相关附属设施。
出现以下七种情形均属违规,道闸会被清理拆除:
1、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内设置的;
2、城市道路两侧的公共空间或规划预留公共空间及建筑红线退让公共空间区域,未经规划和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审批的;
3、影响消防、急救等应急救援特种车辆正常通行的;
4、商厦、酒店、商区、街区等对外经营的停车场(库)的设计方案未经公安(交警)管理部门许可的;
5、影响行人安全和公共安全的;
6、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
7、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
据了解,下阶段,绍兴市综合执法部门将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对违规道闸进行集中拆除。但对于设置在封闭式机关、企事业单位出入口、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封闭式小区出入口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等建筑红线退让公共空间,采用栅栏、花坛、草坪、绿篱等作为明确分界的公益场所设置的道闸,将予以保留。
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利用道闸及其附属设施设置户外广告(包括公益广告)。今后发布道闸广告,不论是公益广告还是商业广告,都需进行备案。